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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彩與光

一.人眼如何分辨色彩

色彩的應用可以追溯到20萬年前,人類於穴居時代便已經開始了。而真正對色彩的研究,是在1666年牛頓發現太陽光通過三稜鏡,產生七色光譜-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藍、紫後才邁入色彩科學的新紀元。
簡單的說:「當光線照射到物體後使視覺神經產生感受,而有色的存在。」人眼就像照相機,當物體被光源照射時,物體吸收了某些色光、反射了其餘的色光,反射出 來的光線,通過眼球中的水晶體,然後在網膜上成像,經判讀明度與色相後,將資訊傳遞到大腦的視覺中樞,才能看到東西、分辨色彩。





光的波長,依其長短,按順序是: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藍、紫。若反射所有的光,就變成白色,吸收所有的光,就是黑色。例如紅色物體是反射陽光中的紅色光,吸掉其他色光。夏天大家喜歡穿白色衣服,是因為白衣會將陽光完全反射出去,陽光吸得少,而感覺比較涼快的緣故。




因此:




1.色彩是光線刺激眼睛所產生的一種視覺現象,沒有光線就沒有色彩。




2.視覺的主要成因,在於光線的刺激所得到的知覺作用,物體受到光的強弱和方向不同 ,會產生各種複雜變化的色彩。






3.色彩的顏色現象可分為「光源色」和「物體色」。「光源色」乃是發光體發出的顏色,如燈籠;「物體色」乃是物體的顯色現象,如樹葉。另因物體的性質不同,又分為:「表面色」 (反射色),如紅色蘋果、和「透過色」,如彩繪玻璃。




二. 三原色

三原色可歸納為兩派理論;一是以光學方面立論,主張三原色為紅(Red)、綠(Green)、藍(Blue)。 另一方面是以顏色的應用立論,主張三原色為紅、黃(Yellow)、藍。

(一)色光三原色:橙紅 (Orange red)、綠 (Green)、青紫 (Violet blue)。一般稱為紅、綠、藍。色光混合又稱「正混合」,混合後其明度增加,又稱「加法混合」。色光三原色若以等量的比例相加時,可獲得白色光。

(二)色料三原色:紫赤 (Magenta red)、黃 (Hanza yellow)、綠青 (Cyanine blue)。一般稱為紅、黃、藍。色料混合又稱「負混合」,混合後其明度降低 ,又稱「減法混合」。色料三原色混合後變成混濁或黑色,但不為純黑色。

總之,色光混合,色彩的明度升高,稱為「加法混色」。而顏料與顏料的混合,其色彩明度降低,故稱為「減法混色」,三色光混合變成白色,正好是三顏料混合後的黑色的補色。例如:橘紅光與綠光混合,形成黃色光,正好是洋紅顏料與青藍顏料混合後之紫藍色的補色。



 


以上內容來自網路,徐韻琴老師的網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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